申报广东省建设厅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
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建设事业的科技进步,加快建设行业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,根据建设部《建设领
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》,建设厅决定每年二次发布“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”。 现将有关
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和领域
1.新型墙材;
2.建筑节能材料与应用技术;
3.太阳能利用技术与产品;
4.厨房、卫生间节水品;
5.预拌、干混砂浆与应用技术;
6.新型建设管道材料(建筑给排水、市政给排水、燃气管道等)与应用技术;
7.建筑涂料及配套材料;
8.新型市政材料(非铸铁井盖、水箅等);
9.新型装饰装修材料;
10.水泥,
11.高强节材钢材;
12.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及混凝土制品:
13.有创新性的施工技术;
13.其他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新技术、新产品必须经应用证实是先进、成熟、覆盖面广的科技成果,并适合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,且
无权属争议;
2.科技成果原则上通过地级以上市科技局或省部级的鉴定或评估;
3.有在工程中推广应用必需的配套技术文件,包括企业自行编制实施或国家、行业、省发布的相关标准、工
法、技术指南、标准图集等;
4、申报单位须有较强的相关技术服务能力。
5、申报的科技成果无权属争议,经过技术转让的科技成果,申报时必须提交科技成果转让合同复印件。
三、申报材料及要求
(一)已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项目
1、填写《广东省建设行业技术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》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文档;
2、有关技术资料一份(资格审查必备材料);
(1)项目综合研究(试制)报告;
(2)项目成果鉴定(评估)证书;
(3)有关应用技术文件:执行的标准、规范、规程、工法或其相关部分的复印件。有关生产技术文件:工艺
要求、产品标准、质保措施等;
(4)两家以上加盖公章的用户意见或应用于生产与工程实践的证明;
(5)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质量检测报告;
(6)获奖、专利及生产许可等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的技术资料、图片等。
(二)尚未通过有关部门鉴定的项目
填写《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,由省建设厅组织鉴定后一并办理手续。
四、发布方式
1.申报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并由我厅审查通过后,颁发证书并发文公布。
2.省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代收所有申报材料。请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(含电子文档)(电子邮
箱:lzl6739@126.com),尚未通过鉴定的项目,填写《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》并一起交到广东省建筑材料研
究院科管室(505室)。
3.申报材料代收单位:广东省建筑材料研究院,联系人:林克辉,李振龙,
电话: 020-81933057 ,传真:020-81933057,地址:广州市南岸路塘前新街6号,邮编:510160
附:1、广东省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表
2、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申请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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